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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来源: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 发布人:朱天艺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四条“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农历三月三日,为本省黎族苗族传统节日”、第二十六条“三亚市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1年4月14日(农历三月三日)全体市民放假一天,以及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办公室通知,结合研究院安排,现将2021年4月14日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414日(星期)放假,共1天。

二、注意事项

1.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详见值班表)。

2.各部门做好节前相关工作安排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节假日期间应常态化注意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减少外出,不聚集,外出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