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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来源: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 发布人:黄敏

各科研团队:


为适应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新形势,以及《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统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琼科函〔2022〕625号)等新要求,海南省科技厅重新组织编制了《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常年开放接受在线申报。

(二)原则上海南省科技厅将每年3月份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三)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入口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研究院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支持方向(高新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研究院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研究院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海南省科技厅,即为入库项目。

4.项目修改。在项目受理前,入库后的项目申报人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完善,经研究院管理员审核后,重新提交至海南省科技厅。

5.项目出库。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即为出库项目。

6.经评审未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进行申报。

7.本版指南适用于2023年4月1日后新申报项目,3月1日-31日(约1个月左右时间),申报系统调整期间,暂缓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

8.目前已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版)的通知》(附件2),提交入库经评审未立项项目,如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可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项目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2023年3月将进行新一轮评审。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入库未评审项目,2023年3月集中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配套资金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基础。

(三)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查时不予受理。

(四)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五)海南省科技厅或委托专业机构将按照一定比例对拟立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六)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海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2月26日。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敏,电话:0898-32807619,手机:15348899312(微信同号)

   

  附件1: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3版).pdf

  附件2: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