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海南专项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加强研究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海南研究院教学与学生事务部面向2023级全体海南专项研究生招聘研究生助管,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一、岗位名称、职责
(一)岗位名称:教学与学生事务部研究生助管;
(二)工作职责:协助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开展海南研究院学生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包括党建、宣传、考勤、办公室、教学培养、学生安全、就业创业、学生活动等;
(三)助管数量:3-5个。
二、计酬标准
(一)发放标准:1000元/月;
(二)根据工作分工不同实施差异化考核,根据当月考核情况设置±20%浮动范围;
(三)试用期1个月,津贴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次月发放,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临时助管薪酬标准(25元/小时)发放。
三、工作时间
入琼前通过线上办公,入琼后每周到办公室值班3个半天,其他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需提前一天请假。
四、聘用原则
(一)希望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志于投身选调等基层工作,有志于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乐于推动海南研究院事业发展;
(二)工作态度积极认真,有责任心,有耐心;
(三)时间较为充裕,能保证每周有3个半天以上的工作时间,原则上如后续离琼时间超过1个月,需提前告知老师,重新进行招聘;
(四)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文字能力较强的优先考虑;
(五)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党员优先考虑;
(六)工作时长6个月以上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开学生工作证明,工作时长12个月以上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颁发聘书;
(七)表现优异者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转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海南研究院开展工作),并入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体系统一管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的,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奖评优、出国交流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选聘中优先考虑。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带领本科生参加社会实践、完成第三课堂或者第四课堂任务且时间不少于四周的,经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可纳入研究生社会实践范畴。
五、报名方式
有意从事助管工作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研究生助管申请表》,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可使用电子签)于5月6日24:00前将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教学与学生事务部邮箱(hnyjyxs@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统一命名为“【学生助管】+姓名”。经面试和考核后择优录用。
联系方式:0898-32807602(杜老师、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