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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教学与学生事务部关于研究生助管招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来源: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发布人:高鑫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教学与学生事务部

关于研究生助管招聘通知

进一步促进海南专项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加强研究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海南研究院教学与学生事务部面向2023级全体海南专项研究生招聘研究生助管,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一、岗位名称、职责

(一)岗位名称:教学与学生事务部研究生助管;

(二)工作职责:协助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开展海南研究院学生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包括党建、宣传、考勤、办公室、教学培养、学生安全、就业创业、学生活动等;

(三)助管数量:3-5个。

二、计酬标准

(一)发放标准:1000/月

根据工作分工不同实施差异化考核,根据当月考核情况设置±20%浮动范围;

试用期1个月,津贴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次月发放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临时助管薪酬标准(25元/小时)发放。

三、工作时间

入琼前通过线上办公,入琼后每周到办公室值班3个半天,其他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需提前一天请假。

四、聘用原则

(一)希望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志于投身选调等基层工作,有志于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乐于推动海南研究院事业发展;

(二)工作态度积极认真,有责任心,有耐心

(三)时间较为充裕,能保证每周3个半天以上的工作时间,原则上如后续离琼时间超过1个月,需提前告知老师,重新进行招聘;

(四)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文字能力较强优先考虑

(五)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党员优先考虑;

)工作时长6个月以上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开学生工作证明,工作时长12个月以上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颁发聘书;

表现优异者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转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海南研究院开展工作),并入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体系统一管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的,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奖评优、出国交流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选聘中优先考虑。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带领本科生参加社会实践、完成第三课堂或者第四课堂任务且时间不少于四周的,经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可纳入研究生社会实践范畴。

五、报名方式

有意从事助管工作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研究生助管申请表》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可使用电子签)5624:00前将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教学与学生事务部邮箱hnyjyxs@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统一命名为“【学生助管】+姓名”。经面试和考核后择优录用。

联系方式:0898-32807602(杜老师、高老师)。


附件1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研究生助管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