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备案常见问题说明
一、重要提醒
1.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并审批通过的,不计入在科技城天数,不可申领相应奖助学金及相应补贴。学生提交料后需本人及时跟进审批进度,材料被打回后及时重新上传。
2.创新就业类比赛,专业、科研相关类比赛,专业科研类外出实践、2023 级(含)以前南山港出海都可做实习实践备案申请【除南山港外任何港口出海均无法申请实习实践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支教等不能用做外出实习实践备案申请。
二、补卡与备案时间填写相关细则
1.补卡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完全一致,如补卡时间不连贯,则文件中也应单独列出。
正确示例如下:
2.申请时填写的备案时间要与PDF材料中落款备案时间一致,并且落款时间要早于实习实践的初始时间。
正确示例如下:
三、备案地点填写相关细则
1.备案申请佐证的打卡材料要截图完整,地点描述清晰,备案地点要具体到“XX 省XX 市”等字眼;如在多个地点实习,备案材料和智慧校园系统中地点也需写全。
正确示例如下:
四、佐证材料相关细则
1.补卡证明不能使用我爱崖州湾APP用餐记录截图,可使用其它包含日期个人信息以及定位信息的图片等。
2.提供的补卡证明必须是每一天的证明,不能使用一张钉钉打卡图代表多个天数的打卡。
正确示例如下:
1.备案材料标题姓名与内容须一致。
2.不可在一次申请流程中提交两次实习实践备案资料,有修改的话需要撤回第一份资料。
3.备案材料说明的落款为学生在校单位,不能是实习实践单位。
4.实习实践单位联系人必须是全名且联系方式有效。
5.备案材料落款处时间单位要对齐。
6.外出事宜与导师商定,外出之前与研究院辅导员报告。
附件:实习实践备案材料.docx
实习实践备案常见问题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