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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1 来源: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发布人:黄敏

各科研团队:

    为做好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实施年限及申请额度

1.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类,分别是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2.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开始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实施年限分别选填: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2028年12月31日。

3.申请额度:面上项目申请经费为8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为6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为30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为50万元,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为50万元。

二、申报流程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研究院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研究院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

3.在线审核。研究院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4.研究院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上传单位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2. 本年度继续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有合作研究单位需要上传合作单位协议书。

3. 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申报人仔细阅读《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并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根据《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项清单》(附件2),研究院申报面上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8,其中青年基金项目申报的数量原则上不应低于面上、青年基金和重点项目年度申报总数的1/2。

3项目遴选:拟申报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及重点项目的申报人请于514日前提交申报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和可行性报告至科研与地方合作部邮箱:minhuang@zju.edu.cn),研究院将组织遴选,并根据限项要求推荐申报。

4. 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5. 未承担过海南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6.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531日17:00。由于限项要求,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研究院将无法给予推荐。

五、咨询方式

1.研究院联系人:黄敏,电话:0898-88889103,手机:15348899312(微信同号)

2.海南省科技厅联系人:李加星,电话:0898-65335205

3.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161-6289

 

  附件1: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6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限项数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