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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流程指引(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29 来源: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发布人:黄敏

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流程指引

 

一、技术合同登记的必要性

根据税法要求,技术合同要交VAT及附加。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给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因此技术合同的认定是有必要的。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可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合同范围

包括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合作开发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

三、认定机构: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地方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三亚市崖州区科工信局)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四、技术合同登记流程:

1.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most.gov.cn),申请自然人账户。

 

2.联系科研与地方合作部,获得授权后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待认定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合同登记。

3.注意事项:

(1)技术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起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需清晰明确。

(2)技术合同登记时间一般在第一笔款拨付后。

(3)合同有效期已结束的合同一般不得进行合同登记。

(4)也可填写全国技术合作网上登记合同批量导入模板,由科研与地方合作部办理填报。

 

附件1: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流程指引(2024年).pdf

附件2: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合同批量导入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