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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公开征集类)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来源: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 发布人:黄敏

各科研团队:

现研究院计划开展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公开征集类)申报工作,就本批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常年开放接受在线申报。

(二)原则上海南省科技厅将在每年3月份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三)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首次使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申报人需联系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研究院管理员)注册创建“项目申报人”帐号。已在该系统注册且申报关系隶属于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支持方向(高新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研究院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研究院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海南省科技厅,即为项目申报成功。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限项规定请按照附件2执行,如有需要提前提交验收材料方能申报本批次项目的,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三)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负责人本人或项目组核心成员。“项目遴选方式”请选择“公开征集”。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项目进度计划与封面的项目执行期间时间必须完全一致。

(四)根据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类项目现已改成仅分两档:A档30-99万元,占立项经费的80%左右。B档100-299万元,占立项经费的20%左右(均指省财政经费)。项目评审和立项时,经费不予跨档调剂。各申报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资金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据实编制预算经费,专项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需要分开做预算说明。项目立项时,省科技厅根据专项资金总额综合平衡安排支持经费,但不得压缩任务内容和考核指标。

(五)按照申报要求,经费分配表中的“配套资金”必须填写(按申请的省财政资金进行1:1配套),填写在“2.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中,相应的“其中:1.其他财政配套资金”请填写0。“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中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请与项目执行期限匹配,不能出现项目执行期内某个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为0。

(六)有参与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请尽早安排办理参与单位签字盖章事宜。盖章材料包括承诺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字)、联合申报协议、申报书封面。

(七)研究院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18:00。提交前请务必对照附件4“形式审查要求自查核对表”进行填写自查,并上传至省系统,表中的项目名称、填报人、单位勾选等都必须填写,“填报人”请填写项目负责人本人,“单位勾选”请在相应栏目打“√”。为避免系统拥堵,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位老师尽量提前提交。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敏,电话:0898-88889103,手机:15348899312(微信同号)

 

2026年1月12日

 

附件1.海南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doc

附件2.限项规定.doc

附件3.承诺书(模版,请勿更改内容).docx

附件4.形式审查要求自查核对表(项目负责人仔细填写上传).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