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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了完善研究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1.2.3项“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有文件资料或网络档案证明实验室(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及具体实验室等)有安全责任人与安全员”以及《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检查项目表》中1.1.3项“建立院系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实验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的有关规定,各团队明确一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配合研究院和实验设备部开展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值日制度;

    2)配合实验设备部进行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完成各自实验室的问题整改和反馈;

    3)开展每月一次的实验室自检自查和节假日、台风天的实验室安全自检;

    4)配合研究院和实验设备部开展安全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经过各团队首席确认,各团队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表1 各团队安全责任人名单

    序号

    团队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1

    海洋工程与装备团队

    孙海泉

    2

    海洋过程与装备团队

    李彦君

    3

    海洋信息与装备团队

    周超杰

    4

    海洋技术与装备团队

    樊炜

    5

    海洋全域感知技术团队

    朱兆林

    6

    深远海高端装备团队

    朱兆林

    7

    深海资源开发利用团队

    杨明

    8

    设施园艺作物创新团队

    胡超轶

    9

    棉花及经济作物创新团队

    张志远

    10

    水稻等粮油作物创新团队

    郭芾

    11

    瓜果蔬菜分子育种创新团队

    胡仲远

    12

    种子工程与产业化团队

    陈丹

    13

    畜禽种质保护与创新团队

    张月朗

    14

    植物检验检疫与作物健康团队

    高泰

     

             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实验设备部

    20221013